佳木斯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2 10:34:26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佳木斯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现发布《佳木斯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佳木斯市财政局(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782号,电话:0454-8226432,电子邮箱:jmscz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机关扎实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全力完成2024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35条。其中:财政信息9条、财政公告4条、政府预算公开2条、政府决算公开1条、预算绩效管理1条、部门预算公开1条、部门决算公开1条、政策解读1条、部门文件1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信息3条、其他信息11条。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协调我局业务部门,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进行答复,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不满意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同时开展全局自查自纠工作,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平台升级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将预算编制、决算信息、惠民补贴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数据一律公开,让社会公众有效实施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各项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要求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网站等渠道与网民互动交流有待加强,二是对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性方面有待提高。下一步,本机关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关注财政领域社会热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和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更新本领域政策文件,积极回复网民关注的问题,对本机关发布内容进行改进完善;二是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组织单位政务公开人员深入学习贯彻文件要求,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佳木斯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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