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佳木斯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30 9:34:18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根据《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医考办发〔2023〕1号)要求,现将佳木斯考点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网报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相关报名材料按照属地原则至各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或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6。
各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佳木斯大学宏大医院和佳木斯骨科医院)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工作;省、市卫健委直属(管)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精神病医院,九六三医院,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医院、北大荒集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及相关院校负责对本单位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工作。各报名点统一收集考生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待市级审核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考生放弃本年度考试资格。
(三)佳木斯考点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考点审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报名点。佳木斯考点不受理任何单独考生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2023年我省实践技能考试全部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考试时间如下:
类别
时间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2023年6月3日-14日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2023年6月3日-11日
口腔类别
2023年6月3日-8日
公共卫生类别
2023年6月3日-4日
三、医学综合考试
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时间

级别

8月18日(星期五)

8月19日(星期六)

8月20日(星期日)

9:00-11:00

13:30-15:30

9:00-11:00

13:30-15:30

16:30-18:30

9:00-11:00

13:30-15:30

16:30-18:30

临床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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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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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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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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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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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

口腔、公共卫生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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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

口腔、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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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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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

乡村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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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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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

说明:上表中“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时间

级别

8月19日(星期六)

11:05-12:05

11:05-11:35

执业医师

军事医学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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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医学

四、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五、工作要求
(一)原农垦、森工系统考生选择户籍或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选择户籍或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
(二)申请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进行网上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助理执业医师升执业医师的注册截止时间到2023年8月。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合格考生试用期需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022年考试合格考生可以报名)。
(三)考生网上报名前,先按要求准备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30kb,格式为jpg。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在上传照片界面处提示)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请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陆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请广大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不能对面部进行任何修改,不能美图、P图,报名照片不标准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如因照片质量影响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各初审现场报名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要保证通知单上的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相符,核验信息无误后,由市级考点统一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五)各报名点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各报名点集中向考点反映,不得指派考生直接或间接向考点、考区咨询政策或报考。
(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安排,2023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开展院前急救、军事医学和儿科专业的加试。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相应专业加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报名点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
(七)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要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4月末)。
(八)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https://hljcb.org.cn/vocation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对于无法提供上述2种证明材料的考生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情况证明保证书》。
(九)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佳木斯考点咨询电话:0454-8792633、8792533
附件:1.2023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联系方式
国家医学考试佳木斯考点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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