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年,佳木斯市公安局按照省厅、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的信息需求、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全年公安机关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局党委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编制了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流程,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目前,我局已将《佳木斯市公安局首问责任制》、《佳木斯市公安局限时办结工作制》、《佳木斯市公安局服务承诺书》及业务、服务等办理程序和规定全面公开,大大方便了群众对公安行政管理和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互联网公安政务公开信息网站设有最新图文、警营速递、便民服务指南、平安佳木斯、警营风采、最新政府公开信息、新闻发布、公安视频、警方提示、通告通缉、服务与发展、便民问答、民意调查、世界警窗等众多栏目,涵概政务公开各项业务,内容丰富多彩,具有很强的服务性、知识性和可读性,成为了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门户,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强化公安宣传的重要阵地。为了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我们相继建成了我市网安部门互联网报警网站和佳木斯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网上受案中心,并同步开通了佳木斯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站,有效扩大了公安政务工作公开的范围和途径。
(三)深化警务公开,增强公安执法工作透明度。在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出入境、治安、刑侦、交警、派出所办证窗口等接触群众多,有执法、执罚、办证、办照权等重点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要求其对应该公开的各项工作内容必须做到“四公开”:即,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社会监督;建立“五卡”:即,警民联系卡、制度公示卡、征求意见卡、办事流程卡和便民服务卡,最大限度地把评判公安工作的尺度交给群众,切实促进了政务公开机制落到实处,使民警工作有压力,群众监督有动力。
(四)创新服务举措,增进政务公开工作社会效能。为进一步公开简化治安、户政、外事、交警、消防等窗口部门办事程序,我局在派出所推行了“一站式”服务,落实AB顶岗无缺位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工作标准,24小时为社会提供报案、求助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治安部门实行了为企业办理行业许可证3日办结制;外事部门为企业派出的劳务团、考察团、商务团、旅游团开辟了“便利通道”,办理护照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时限缩短到3个工作日;在抚远、同江两地开通了口岸签证落地签业务,极大方便了中外游客进出国门;户籍管理部门制定了办理户口公开承诺制,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制作成12种告知单发放给群众;制定了佳木斯市公安局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干事创业者合法权益的规定》、《依法保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合法权益的规定》、《“三个一律”规定》,并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服务意识;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月”等活动,着力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冷、冲、硬、横、推”等服务作风不端问题;交警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企业采取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政策,还在车管所把所有能公开的工作内容全部公开,实现了“阳光作业”。
(五)拓展监督范围,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为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我们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广泛接纳各界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活动,向社会各界发送征求意见函,组织40余个公安基层单位召开了不同形式征求意见座谈会,通过多渠道征求56条意见,认真梳理,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并运用多种形式,解决突出问题;充分运用“行风热线”、“行风在线”平台,受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12件,100%进行了答复解决;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局长热线”,受理群众举报和建议22条,全部予以落实解决;加大内部警务监督力度,建立市局督察部门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动机制,对民警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组织3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深入到社会面和企业当中去,专门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纠,使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一些问题都得到了及时解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市公安局共接到社会公众依申请查询14件,全部予以了答复,其中部分公开答复9件,不予公开答复5件。不予公开答复的申请内容主要有:“信息不存在”的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的3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公安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1年底,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不断规范之中,但仍存在个别基层单位和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基层单位在政务公开内容上还有不完全到位的现象,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内容没有进行及时调整更新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按照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开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扩大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严密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促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