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公通字〔2017〕16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5号)
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43号),有效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切实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依据
(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公通字〔2017〕16号)
(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5号)
(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43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整顿交通秩序,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健全静态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促进绿色、节能、低碳交通方式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效能和管理水平。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依法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健全城市交通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解决交通管理难题;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保持城市交通秩序高压严管态势;改进城市交通管理勤务机制。
2.交通组织提升工程。优化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持续推进交通信号设施规范化建设;构建精准高效的智慧交通管理体系;强化交通出行诱导服务。
3.交通建设优化工程。全面开展城市交通基础数据调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推动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强停车供给需求管理;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机制;强化城市交通隐患治理。
4.交通结构优化工程。加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顺畅通行;改善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
5.交通文明提升工程。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推进文明交通诚信体系建设。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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