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审批会议纪要(2018)第五次

发布时间:2018-3-27 15:03:46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二O一八年第五次)

    共审议6个项目。

 

纪 要 内 容

 

一、申请单位:佳木斯宏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时代景城(棚改回迁安置区) 

建设地点:光复路南、万新街东

项目情况:该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A、B、C区块(其中A区用地面积47380平方米,已建成的建筑面积地上为161457平方米、地下1101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466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35平方米)。该项目2012年开工、2013年底建设完毕,现已回迁入住,未办理审批手续。住户至今使用临时用电,办不了房照,群众采取极端方式进行信访。2018年2月13日邵市长主持市长办公会,要求捋顺审批手续,尽快解决问题。2018年3月13日,杨副秘书长主持推进会,责成我局16日前,按照实际建设情况办理完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其他部门依次办理手续。B区、C区待国土等相关手续齐全后快速办理手续。

会议决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意见(厅字[2017]35号)、《佳木斯市关于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开发项目房屋交易与产权登记问题的意见(佳政规[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公会要求,决定如下:(1)同意补办A已建成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一并办理;(2)核发A新建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B区、C区已建成建筑,待国土等相关申报材料齐全后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一并办理

二、农民办理住宅审批手续

敖其镇敖其村蔡永胜1户村民申请补办个人住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人为本村居民,申报材料齐全(村委会意见、公示单、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农村房屋宅基地执照复印件、私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四至图),并经村委会审核后公示七日无异议,满足受理条件,经我局审查:

申请人:蔡永胜,建筑面积128平方米,补办第二层。

会议决定:符合《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总体规划(2015-2030)》,同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一并办理。

三、申请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志广塑钢厂

项目名称: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

建设地点:郊区长发镇北长发村

申请事项: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项目情况:2016年3月核发厂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7254平方米。实际建设7236.94平方米,与规划许可一致。

会议决定:同意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四、天福城A区局部调整规划方案

项目情况:变更后建筑面积增加了2863平方米,其中:商服建筑面积减少了478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增加了7462平方米,换热站增加了154平方米,门卫室增加了28平方米。变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均满足控详要求。修改方案后,未对规划小区产生不利影响。

会议决定:同意规划方案变更。

五、三电迁改工程

(一)佳南甲线、佳南乙线、南悦线、佳联甲乙线三电迁改方案

(二)牡佳铁路(220kV佳联甲乙线)三电迁改工程

(三)牡佳铁路(110kV南悦线)三电迁改工程

(四)牡佳铁路(220kV安升甲乙线)三电迁改工程

会议决定:同意上述迁改方案。

六、胜利西路道路工程预留市政管线过道管规划

会议决定:同意该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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