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18年粮食作物品种区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9 14:11:21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推广,促进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我市组织有关作物育种、栽培、推广专家,按照对接市场、调优品种、良种良法、适区种植、增加效益的指导思想,研究制定《佳木斯市2018年粮食作物品种区划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品种区划》)。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科学制定品种布局

要充分认识《品种区划》对 “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意义,要在提高品质、提高效益、发展专用品种和良种良法结合上下功夫,积极推动落实。一是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品种种植规划。按照《品种区划》,根据当地生态条件和生产实际,制定本辖区内的品种布局,重点推广优质、适口性好的水稻品种;高蛋白、高油、特用大豆品种;适宜机械化收获、高淀粉等加工型玉米品种;二是指导农民适区适种。要引导玉米种植户选择适宜本地种植的早熟、审定的品种,杜绝越区种植,确保玉米正常成熟,提高容重,降低水分,防止玉米霉变发生,实现稳产提质增效。引导水稻种植户以保品质、树品牌、增效益为重点,选择种植水稻优质品种,提升佳木斯大米品牌知名度。引导大豆种植户选择种植高油、高蛋白、优质高产、专用品种;三是良种良法配套。要充分发挥良种良法的核心作用,在选用优良品种的基础上,细化配套栽培技术,要针对不同品种确定个性化栽培技术方案,制定与品种、区域相适应的配套栽培技术,将优质高效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逐级落实到乡镇、村屯、田块。

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网络、手机微信等新媒体,把《品种区划》宣传到乡镇、村屯、农户,做到家喻户晓。要发放到种子企业、经营门店,要求其张贴在经销场所的显著位置,便于购种者查看,明确告知种子企业、经营业户严禁销售越区品种,要根据品种审定公告区域经营适宜种植品种。要通过举办讲座、观摩、培训、大集、竞赛和科技下乡等活动,向农民讲解品种的特征特性、配套栽培技术要点和注意事项,宣传越区种植的危害,让风险意识深入民心,形成农民科学适区适种农作物品种和应用先进栽培技术的“新常态”。

三、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要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深入乡镇村屯倒查摸排,防止越区品种以直销等方式逃避打击。要依据《种子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查处套牌侵权、未审先推、越区销售等违法行为。对越区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依法按销售未审定品种行为进行上限处罚。要把经营转基因种子列为监管重点,对非法试验、生产、加工、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种子企业(包括自然人),依据《种子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严从重查处。要完善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及时解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防止激化矛盾越级上访。对出现重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18年佳木斯市粮食作物品种区划指导意见

   

 

                         

2018年佳木斯市粮食作物品种区划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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