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审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佳木斯市审计局是按照法律规定,对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的政府部门。
二、 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佳木斯市审计局为行政单位,本年决算单位1个(佳木斯市审计局)。
三、 人员构成
佳木斯市审计局人员编制66人,实有人数53人,离休2人,退休55人,共计110人。
第二部分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收入总计1505.3万元,支出总计1505.3万元。与 2015 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8.3万元,增长6.96%;支出总计增加98.3万元,增长6.96%。
二、 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8.2万元,其他收入0.2万元。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5万元,占82.98%;项目支出251.2万元,占17.02%。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4.8万元,与 2015 年相比,增加99万元,上升7.04%;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4.8万元,与 2015 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7.04%。
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1%。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3万元,增长6.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5.2万元,占62.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7万元,占24.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1万元,占2.37%;住房保障(类)支出149.5万元,占10.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补发工资;二是补发车补。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14.82万元,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晋升工资。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为跨年度结算。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70.78万元,支出决算为3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晋升工资。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死亡。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1.87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晋升工资。
7. 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2.83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晋升工资。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83.6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晋升工资。
六、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5万元、津贴补贴189.9万元、奖金3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1万元、离休费23.5万元、退休费293.1万元、抚恤金50.1万元、生活补助0.1万元、奖励金0.1万元、住房公积金60.4万元、提租补贴94.3万元、采暖补贴24.4万元;公用经费1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8.4万元、差旅费15.8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4.1万元、工会经费4.9万元、福利费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万元。
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 50 万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16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组织对 2016 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9.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共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 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重点审计各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资金筹集、建设、管理等情况,揭露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惠民政策全面有效落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指反应医疗保障方面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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