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木斯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3-7 9:31:28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2024年,佳木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营商品牌再创新。持续打造佳木斯营商环境品牌,通过“自主创新+复制借鉴”等方式,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在全国首创中俄机构间不动产登记“跨国通办”,在全省率先建设“水气热综合性业务管理平台”,优化联合报装流程。二是政务服务再升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认尽认”,全市共认领政务服务事项69244项,认领率达100%。2024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0余万件,好评率99.99%,差评按期整改率100%。12345热线在全国地级市运行监测中排名第26位、保持全省地级市第1位。2024年,热线受理企业群众诉求35.5万件,办结率99.59%;全市网格化服务事项190.7万件,其中走访巡查事项139.5万件、受理各类事件诉求51.2万件,办结率99.9%,满意率99.8%。三是监管效能再提升。编制公布《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指导目录》33项,在30个重点领域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试点工作。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市认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4652项、实施要素7937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5685项,实施要素、办事指南完成率为100%。

(二)聚焦民生,促进善治,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推进立法各项工作。组织修改《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科学制定《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市《佳木斯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开展法规和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对向市政府备案的45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保留的347件,修改的8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97件。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市率先在全省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示工作,对3个部门报送的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进行评估论证,综合专家评审结果,将其中2项决策建议编入我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四是发挥法律专家作用。在政府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上注重研讨和专家参与论证,2024年,组织开展专家论证19次,相关会议27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200余条。

(三)规范行为,集中整治,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设监督新机构。全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同步成立,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10个县(市)区和102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同步完成挂牌及印章启用工作。二是精准靶向监管。全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涉农重点领域、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执法监督”等多个专题执法监督,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机构11个,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70余次。2024年,市司法局共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0余次,走访超市、五金店、药店、农机配件等商户140户,以“四不两直”方式监督检查了林草、交通、农业农村等18家执法部门,发现问题30余个,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优化涉企监督。出台《佳木斯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等制度,依托12345热线微信小程序创新添加“行政执法监督”功能模块,推行“监督+服务”的工作模式,为全市农机、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近60家企业送去法律专题讲座。

(四)围绕源头,多元解纷,持续加强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建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4年,我市10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成为全省首批规范化示范单位,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延伸推广“5+”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公共法律服务改革案例入选“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全市11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0009人次,为群众解决各类法律问题5479件。二是积极破解矛盾纠纷堵点。聚焦乡镇(街道)关键层级,有效整合基层政法综治力量,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小组,将全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综治中心全员纳入,构建“市、县、乡、村、网格”五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全市1386个调解组织的设立、运行管理等。2024年,排查矛盾纠纷30060次,调解纠纷35369件,调解成功34701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三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坚持调解贯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建立全域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涉企案件一律召开听证会,形成纠错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机制。2024年,我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1件,审结案件390件,其中调解99件、纠错89件,排查重点案件35件,化解率达100%。四是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法治三江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黑龙江省“巾帼普法乡村行”启动仪式暨首场示范活动等主题活动,全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7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10万余份,受益群众达40万人次。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是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多次对法治政府工作进行批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汇报,审议通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等内容。二是紧紧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4次。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严格落实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市直单位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4次。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环节工作质效需进一步提升。在立法工作中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在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建设中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时不够顺畅。二是基层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市)区法治政府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能力相对薄弱。三是基层法治文化建设需进一步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方法缺乏有效创新,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建设。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着力抓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三是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运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公安、司法、信访、行政复议等资源的协调联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打造优质法治营商品牌。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严厉打击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行为,持续加大对违规行政处罚行为的整治力度。五是做好多元化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开发多种形式的普法产品,增强普法宣传的互动性,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编辑:张振雪

审核:班  蕊

监审:刘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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