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7-4 10:50:37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

7月2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1个主会场,6个分会场,市教育局副局长刘丽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法律责任相关内容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中三项整治重点及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等法规文件,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做好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教师管理安全管理、幼儿园管理、假期管理等8个方面。向各县(市)区教育局、民办学校(幼儿园)提出要求,会后县(市)区教育局、民办学校签订承诺书。

会议指出,县(市)区教育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管理坚持公办民办同部署、 同要求、同管理、 同考核、 同督导民办学校(幼儿园)端正办学方向,牢记办学宗旨和初心,增强办学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营造良好健康的招生氛围及办学环境,不断提升全社会的认可度、信誉度和满意度

会议要求,县(市)区教育局要发挥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备案管理、年度检查、质量评估、约谈警示、执法处罚等日常监管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民办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身规范管理,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守底线,共同维护招生秩序及教育公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要正视问题,认清规范发展的形势,做好特色创建,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方向,严肃做好督导问责,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实施监管,真正办好满足广大人民需求的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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